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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动产登记实现“公告即补证”
发布者:天门日报;发布时间:2024/6/27;作者:融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戴望宏;来源:天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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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记者谢红艳通讯员戴望宏)“到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时,发现不动产权证找不到了,非常着急。原以为要等15个工作日才能补证,没想到登记窗口今天就帮我把遗失公告和补证一起办了,真是太方便了。”6月19日下午,市民李先生在政务大厅领到补办的不动产权证后说。

近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取消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为化解群众产权证遗失后补证流程多、时间长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局依据《实施细则》新修订内容,即: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聚焦企业群众的期待和诉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按照新规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证遗失补发业务,实现“公告即补证”,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捷的服务,高效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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