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文件。
培训会开始,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向大家讲解了“国有资产”的含义,他表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广义的国有资产即国有财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质、债权和其他权益。狭义的国有资产指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随后,资产管理部引导大家认真学习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从中我们了解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首次从国有资产定义、产权转让、交易统一进行了规范,就国有资产交易方式、增资扩股与资产转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明确了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企业产权转让、增资及资产转让;明确了增资及资产转让应当进场交易;首次提出了增资扩股的审批权限、交易流程及定价原则;首次明确转让方为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的产权转让审批权限;明确国有资产交易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原则,分阶段对外披露资产交易信息;明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资应当对产权转让方案或增资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诸多细节规则进行了重塑,体现了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资产交易新形势、新形态从严监管的总体思路,加强此类文件的学习,有助于公司在下一步开展好国有产权交易业务。